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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健,上海劳动合同纠纷律师,现执业于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。诚实信用,勤勉敬业,以“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”为服务宗旨。办案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业务功底扎实,语言表达流畅、思维敏捷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。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不畏艰险、奋力拼争,愿尽自己的所能,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。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,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!
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,对公房进行拆迁的,房屋征收部门要对承租人进行相应的补偿,包括搬迁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。
相关法律规定
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
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:
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;
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、临时安置的补偿;
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。
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,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。
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,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;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,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,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。
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;
申请人身份证明;
房地产权利证书;
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,房地产买卖合同书,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,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,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,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;
已设定抵押权的,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;
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;
非法人企业、组织房地产转移,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;
行政划拨、减免地价土地,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;
以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,应提交中标确认书、拍卖成交确认书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;
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;
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;
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;
收购或合并企业的,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
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,
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。